津财教指〔2024〕127号
你局《关于协助提前下达2025年旅游发展基金项目预算的函》收悉。依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225号),现提前告知你局2025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421万元(具体项目、金额、项目编码详见附件),此款请列“2070904 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请将上述项目按规定纳入你局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好此项经费,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请按要求编制区域绩效目标并报有关部门,并对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提前告知2025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
资金预算明细表
2.提前告知2025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
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