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4〕110号
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2024年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市级国库情况,结合你单位报送的预算支出需求,现对相关部门项目预算予以调整,具体单位、项目编码、下达及收回金额、列支科目等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预算执行和资金绩效管理,落实项目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此次收回预算额度的单位,请及时调整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报送我局备案。
附件:1.市教委等单位经费汇总表(不发单位)
2.市教委等单位经费明细表(下发单位)
3.项目支出绩效表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