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4〕127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59号)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4〕29号),现下达你们中央财政2024年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5415万元,用于新一轮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初奖补。项目代码:12000024P620053100018,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请你们会同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并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控,建立项目绩效跟踪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加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督促项目单位规范、科学、高效使用专项资金。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明细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李奕萌;联系电话:5903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