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拨付一商校2025年专项债券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5〕44号)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投资〔2025〕265号),经研究,现拨付你单位所属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5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预算2000万元,专项用于实训教学楼项目。此款请在“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支。
请你单位按照前期签订的《2025年市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使用偿还协议》内容,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和项目实施单位建立绩效跟踪监测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告知我局,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详见附件)。年度预算执行终了,要自主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我局。
附件:债券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