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5〕119号
各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254号)有关内容,经研究,现提前下达各区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对区转移支付资金(中央专款),用于学前教育扩优提质和免保育教育费补助等方面,具体详见附件。此款请在“2050201学前教育”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支。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区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扩优提质补助资金”、“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两个方向,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并自觉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1.提前下达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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