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2日印发执行,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资金支出范围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救助资金支出范围中增加“野生动物防疫补助”。野生动物防疫补助主要用于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国家和我市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野生动物等补助,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合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所有者。
二、资金来源
野生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根据国家及我市强制扑杀任务量,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被依法强制扑杀合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所有者补助。
强制扑杀工作经费和无害化处理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对预防、控制、净化、消灭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销毁的野生动物产品和饲料等物品,由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部门职责
市规划资源局负责制定我市陆生野生动物补偿标准,会同市财政局根据野生动物品种、大小等因素细化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