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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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33XY/2020-0087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财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财行政〔2014〕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通知

津财行政〔2014〕2号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规定,现将我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通知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有关开支标准按照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4年1月20日起实施,此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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