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般财政违法行为类)》及其适用规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33XY/2024-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财政局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财规〔20237

各区财政局、监督评价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规范我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般财政违法行为类)》及其适用规则,现予以印发,各区财政局可参照适用。

附件:1.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般财政违法行为类)

2.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一般财政违法行为类)

                          202312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