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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25 17:36

津财办〔20254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进一步提高我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有关要求,2024年第45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天津市财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并按照要求及时整理卷宗,留存备查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我局工作实际,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2025219日    


天津市财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处室

时间安排

1

制定《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经建

20259月底前

2

修订《天津市农村社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处

20259月底前

3

制定《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经建

2025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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