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办〔2025〕11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我们对《天津市财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天津市财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财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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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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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经建一处 |
2025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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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修订天津市农村社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处 |
2025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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