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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 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26 16:39

津财债务202291

各区财政局

    为高质量推进PPP项目运作规范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流程,让PPP更可持续、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近期印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财金〔2022119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做好风险防控。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加强财政承受能力动态监测,各区要结合当前财政收入形势,不可简单以一般预算支出10%为红线标准,更要结合三保、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合理测算本级可动用财力情况坚决避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二、严格预算管理做好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预算安排和执行工作,落实政府践诺履约责任。各区严格执行预算审查和预算执行台账报告制度足额安排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预算资金,确保不留缺口及时拨付资金。

三、强化绩效约束财政部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实施机构要提高认识、提升管理能力,对社会资本方严格按照财政部PPP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通过绩效评价促进提升项目运营能力。

四、开展动态调整。对在库项目进行重新评估,经评估论证财力不可承受的,要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及时协商沟通,通过调减投资规模、暂缓实施等方式,合理合法减轻政府支出责任,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对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的项目主动退库

同时,请对照文件要求逐项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

                          202211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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