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债务〔2022〕15号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加强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方案》(津财绩效〔2020〕1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方案》(津财绩效〔2020〕1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市人民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是指本市各级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以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
第四条 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规范。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遵循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注重融资收益平衡与偿债风险。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指标体系,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协同配合。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具体实施各项管理工作。上级财政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
(三)公开透明。绩效信息是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推动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四)强化运用。突出绩效管理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专项债券额度分配的重要测算因素,并与有关管理措施和政策调整等挂钩。
第二章 事前绩效评估
第五条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前,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项目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论证以下方面: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
(二)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三)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
(四)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
(五)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
(六)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
(七)绩效目标合理性;
(八)其他需要纳入事前绩效评估的事项。
第六条 财政部门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的必备条件。必要时财政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是否获得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管理使用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其他相关部门要将评估结果作为提出专项债券项目清单的重要参考。
第七条 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制定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进行量化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指标体系和评估报告可以参考附件1、附件2,同时应立足本单位、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参考执行。
第三章 绩效目标管理
第八条 绩效目标应当重点反映专项债券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还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第九条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项目单位在申请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时,要同步设定绩效目标,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绩效目标要细化量化,能有效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偿债资金来源、融资成本、偿债风险等。项目单位可以参考附件3,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第十条 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审核后的绩效目标与专项债券资金同步批复下达。
第十一条 绩效目标原则上执行中不作调整。确因项目建设运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的,按照新设项目的工作流程办理。
第四章 绩效运行监控
第十二条 绩效运行监控是指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对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双监控”,查找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
第十三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告知同级财政部门,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应当跟踪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及时整改。项目无法实施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追回专项债券资金,并按程序调整用途。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单位整改的督促,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整改情况,提出下一步债券资金使用建议。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管,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运营等方面开展现场检查,及时纠偏纠错。
第五章 绩效评价管理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项目单位要自主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将审核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选取项目对应的资金规模,按照本市上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全市上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5%,并逐步提高比例。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重大专项债券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绩效评价要反映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和绩效评价提纲参考附件4、附件5,结合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并突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特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决策方面。项目立项批复情况;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情况等。
(二)管理方面。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及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情况;项目竣工后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偿债备付金制度落实情况;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的合理性;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等;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其他财务、采购和管理情况。
(三)产出方面。项目形成资产情况;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情况;考虑闲置因素后债券资金实际成本情况;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项目运营成本情况等。
(四)效益方面。项目综合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情况;项目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情况;项目直接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
第十九条 专项债券项目建立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决策、管理和产出等,运营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产出和效益等。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工作,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每年6月底前公开上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要在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
第六章 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一条 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进行分级。综合评分为90分(含)以上的为“优”,80分(含)至90分的为“良”,60分(含)至80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
第二十二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根据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提出明确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反馈财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 市级财政部门对区级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抽查,指导和督促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审计、监管部门做好检查、抽查绩效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按照评价与结果应用主体相统一的原则,市级财政部门在分配专项债务限额时,将检查、抽查情况及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作为分配调整因素。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建设期专项债券额度以及运营期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调整因素。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及个人,违反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规定致使财政资金使用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及以后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到期后按规定发行的再融资专项债券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参考模板)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模板)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表(参考模板)
4.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模板)
5.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提纲(参考模板)
附件1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指标体系
(参考模板)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标准值 | 分值 |
决策(35) |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10) | 任务明确性 | 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是否有相关规定要求 | 明确 | 2 |
需求客观性 | 项目设立是否具有现实需求 | 客观 | 3 | ||
手段最优性 | 该项目是否为解决问题最优手段,是否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或用现有项目代替 | 最优 | 3 | ||
效益明显性 | 项目是否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 明显 | 2 | ||
项目实施的公益性(5) | 项目公益性 | 项目是否属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领域 | 公益 | 5 | |
项目实施的收益性(10) | 项目收益性 | 项目的实施是否具有明确的收益渠道 | 有收益 | 5 | |
项目可靠性 | 项目收益是否能够可靠实现 | 可靠 | 5 | ||
绩效目标(5)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合理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置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明确 | 3 | ||
建设投资合规性(5) | 立项合规性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合规 | 3 | |
项目重复性 | 项目资金有无重复支持 | 不重复 | 2 | ||
内容(35) | 项目成熟度(10) | 实施可行性 | 项目是否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实施条件是否成熟,实施计划科学可行 | 可行 | 2 |
组织有效性 |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运行机制、计划进度安排等是否清晰明确,是否能够有效运转 | 有效 | 2 | ||
措施匹配性 | 项目措施是否与待解决问题相匹配,能够切实发挥作用 | 匹配 | 2 | ||
可借鉴性 | 项目单位或其他地区有无可借鉴的类似项目经验和做法 | 存在 | 2 | ||
手续齐备性 | 项目前期手续是否齐备 | 齐备 | 2 | ||
财务测算合理性(15) | 收入预测合理性 | 评估项目收入预测是否合理 | 合理 | 5 | |
成本预测合理性 | 评估项目成本预测是否依据相关标准制定,是否科学合理 | 合理 | 5 | ||
收益预测合理性 | 评估项目收益预测是否合规合理 | 合理 | 5 | ||
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10) | 债务政策相符性 |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债务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 符合 | 3 | |
债券申请充要性 | 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必要 | 充要 | 3 | ||
债务资金与项目收益匹配性 | 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规模与项目收益大小是否匹配 | 匹配 | 4 | ||
管理(30) | 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10) | 计划明确性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偿债计划和应急安排 | 明确 | 5 |
计划可行性 | 项目偿债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 可行 | 5 | ||
风险可控性(10) | 风险识别全面性 | 项目是否对偿债风险点进行系统全面的识别 | 全面 | 5 | |
风险应对可行性 | 针对上述风险点有无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 | 可行 | 5 | ||
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10) | 筹资合规性 | 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真实可靠,是否存在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 合规 | 3 | |
到位可行性 | 各渠道资金能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补救措施 | 可行 | 4 | ||
监管明确性 | 筹资监管机制是否明确 | 明确 | 3 | ||
总分 | 100 |
附件2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事前绩效评估
评估报告
(参考模板)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项目支出属性: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资金总额:
其中,已申请专项债资金:
本次申请专项债资金:
项目概况: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二)评估方法
(三)评估方式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通过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缺口、立项文件的审阅,以及对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价,判断项目是否符合必要性要求。
2.项目实施的公益性
参考《政府投资条例》等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性质与内容,判断项目是否符合公益性要求。
3.项目实施的收益性
通过对项目经营性收入及其他还本付息来源的测算和评估,判断项目是否符合收益性要求。
(二)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1.项目建设投资的合规性
通过对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以及批复文件等前期资料的审阅,判断项目建设投资是否达到合规性要求。
2.项目成熟度
结合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进度,审阅项目前期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综合评价项目的成熟度。
(三)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
1.项目资金来源
通过审阅项目资金的相关文件、协议及凭证,确认资金来源以及具体金额,判断是否符合专项债券要求。
2.项目资金到位可行性
通过审阅已到位资金的凭证以及未到位资金的来源和情况,判断项目资金到位可行性。
(四)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
1.项目收入
通过审阅项目收入的来源、类型、数量、预测方法与参照标准等资料,判断项目收入的合规性与合理性。
2.项目成本
通过审阅项目成本的来源、类型、数量、预测方法与参照标准等资料,判断项目成本预测的合规性与合理性。
3.项目收益预测的合理性
结合对项目收入、成本的分析以及项目收益预测的依据、方法与结论,判断项目收益预测的合规性与合理性。
(五)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
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缺口、项目可融资情况预测等资料,判断债券资金在预计发债时点、发债额度方面需求的合理性。
(六)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
1.项目偿债计划的可行性
综合考虑项目的专项债券与存量融资、计划融资情况,通过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现金流测算,对偿债计划进行可行性分析。
2.项目偿债风险
判断和分析项目的偿债风险因素,并对风险进行评估。
(七)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的要求,分析已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重点反映了专项债券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是否考虑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对绩效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八)其他需要纳入事前绩效评估的事项
结合项目实际,分析与评估其他需要纳入事前绩效评估的事项。
(九)总体结论
基于以上评估内容,给出:予以支持、部分支持或不予支持的评估结论。
四、相关建议
提出整改或完善的相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阐述评估工作基本前提、假设、报告适用范围、相关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六、附件
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规划、项目立项材料、项目专项债申请材料、绩效目标申报表、专家及工作组情况表等。
附件3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表
(参考模板)
项目性质 | ☐ 新建项目 ☐ 续建项目 | 项目编号 | ||||||||||
项目单位 | ||||||||||||
主管部门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项目实施周期 | 收益实现时间 | |||||||||||
项目资 金来源 及落实 情况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利率(%) | 占比(%) | 已到位资金 | 到位时间 | 存量融资抵质押状况 | |||||
合计 | - | ☐ 无 ☐ 有,具体如下: | ||||||||||
上级财政拨款(含预 算内基建资金等) | 中央 | - | ||||||||||
市级 | - | |||||||||||
专项债券资金 | ||||||||||||
自有资金 | - | |||||||||||
其他资金 | ||||||||||||
其中:银行贷款 | ||||||||||||
其他融资资金 | ||||||||||||
总 体 目 标 |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 |||||||||||
中 期 目 标 |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 本 指 标 | 经济成本 | 指标1: | ||||||||||
…… | ||||||||||||
社会成本 | 指标1: | |||||||||||
环境成本 | 指标1: | |||||||||||
产 出 指 标 | 产出数量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产出质量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产出时效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社会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可持续 影响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偿债指标 | 预期收益实现时间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预期收益金额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指标1: | ||||||||||
指标2: | ||||||||||||
…… |
填报说明:
1.“三级指标”和“指标值”必须同时填写,“三级指标”根据项目自身特点设计,“指标值”应为反映“指标内容”所对应的数量值。
2.成本指标中:
(1)经济成本反映实施相关项目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成本,如项目静态投资、融资成本、按时还本付息率等;
(2)社会成本反映实施相关项目对社会发展、公共福利等方面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3)环境成本反映实施相关项目对自然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如碳排放量。
3.产出指标中:
(1)产出数量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数量,如建设工程数量、建设工程面积等;
(2)产出质量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和水平,如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项目设计变更率等;
(3)产出时效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如工程按时完工率等;
4.效果指标中:
(1)经济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效益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包括相关产出在当年及以后若干年持续形成的经济效益,以及自身创造的直接经济效益和引领行业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如带动社会投资情况、项目综合收益情况、新增医院床位数量、实现税收金额、项目形成资产使用年限、项目可持续收益年限等。
(2)社会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用于体现项目实施后在提升治理水平、落实国家政策、推动行业发展、服务民生大众、维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履职或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效益;
(3)生态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即对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条件产生的有益影响和有利效果;
(4)可持续影响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如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对本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
5.偿债风险指标反映项目收益如期实现偿还债券本息的能力,预期收益实现时间、预期收益金额等应当参考同行业的情况科学合理测算。
6.满意度指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及其他相关群体的认可程度,如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应当通过开展满意度调查或者其他收集满意度反馈的工作获得。
附件4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参考模板)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决策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 ||||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 ||||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 ||||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 ||||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
前期工作 | 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性 | 前期工作是否按要求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前期工作准备的充分情况。 | 评价要点: | |
勘察、设计、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各项前期工作是否按要求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是否存在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等问题。 | ||||
前期工作开展规范性 | 前期工作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相关材料是否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 ||||
②项目正式开工前是否取得符合要求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和各项证照。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 ||||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 ||||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 ||||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
专项债券安排 | 项目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及方向匹配性 | 项目是否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范围,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与专项债券规定支持的领域和方向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项目所属领域和方向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 | |
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性 | 项目申请的专项债券额度是否合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请额度与实际需要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项目申请的专项债券额度是否与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相匹配。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 ||||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 ||||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 ||||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
管理 | 专项债券管理 | 专项债券预算管理规范性 | 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和专项收入是否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用以反映和考察财政部门对专项债券的预算管理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和专项收入是否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 ||||
②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和专项收入是否按照专门设置的预算收支科目单独核算和全面管理。 | ||||
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成本 | 专项债券资金的实际成本是否合理可控,用以反映和考核专项债券资金的融资成本。 | 评价要点: 专项债券资金的实际成本是否合理可控。 | ||
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 | 专项债券的本息偿还是否和原定计划和要求一致,用以反映和考核专项债券本息偿还的实际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专项债券本息是否按规定时间、规定金额进行偿还; ②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 ③偿债资金来源科学性、真实性、合理性; ④债券还本付息方式的科学性; ⑤债券存续期内净收益对债券本金覆盖倍率; ⑥是否按要求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 | ||
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性 | 项目在申请专项债券时对项目收入、成本和预期收益的测算是否合理。 | 评价要点: 对项目收入、成本和预期收益的测算是否有相应的依据,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 ||
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性 | 项目的年度收支是否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是否匹配,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收支平衡情况。 | 评价要点: 项目各年度收支是否平衡或者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和专项债券规模是否匹配。 | ||
专项债券期限结构合理性 | 专项债券的期限与项目期限是否匹配,用以反映专项债券期限结构确定的合理情况。 | 评价要点: 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限是否匹配(统筹考虑投资者需求、分年到期债务分布等因素)。 | ||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 自筹资金到位率 | 自筹资金实际到位数与应到位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自筹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自筹资金/应到位自筹资金)×100%。 | |
实际到位自筹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自筹资金。 | ||||
应到位自筹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应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自筹资金。 | ||||
资金使用率 | 专项债券资金等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使用,有无闲置情况,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 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 ||
实际使用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单位实际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等项目预算资金。 | ||||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单位实际到位的专项债券资金等项目预算资金。 | ||||
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性 | 资金的拨付和支出进度是否按照计划执行,是否跟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用以反映资金使用与项目建设进度的匹配合理程度。 | 评价要点: | ||
①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 | ||||
②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是否匹配。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专项债券资金等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专项债券资金等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 | ||||
②专项债券资金等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和专项债券有关规定。 | ||||
③专项债券资金等资金的使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项目组织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 ||||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
项目管理规范性 | 项目管理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 ||||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 ||||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项目工期进度管理 | 项目是否按预定的工期实施,是否存在延误,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设进度实施和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项目是否按预定的工期实施,是否存在延误,是否及时有效的形成了实物工作量,拉动有效投资。 | ||
项目竣工后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 | 项目竣工后是否及时进行了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 | 评价要点: ①目竣工后是否及时进行了资产备案; ②项目竣工后是否及时进行了产权登记; ③备案和登记信息是否准确和完整。 | ||
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 项目在审计、监管核查、巡视等工作中被检查出来问题的整改落实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目是否根据审计、监管核查、巡视等工作中被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根据相应要求进行整改; ②整改措施是否全面有效,符合相关要求。 | ||||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管理规范性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信息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完整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用以反映和考核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 评价要点: 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信息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完整的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更新; | ||
②项目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有关信息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上进行公开。 | ||||
产出 | 建设产出数量 | 项目建设形成资产实际完成率 | 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设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实际产出数:项目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建设期)内建设形成的资产数量。 | ||||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或其他工作任务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建设期)内形成的资产数量。 | ||||
建设产出质量 | 项目建设质量达标率 | 项目建设质量的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设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
质量达标产出数:项目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建设期)内实际建设形成的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资产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建设产出时效 | 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性 | 项目建设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设进度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建设所实际耗用的时间。 | |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建设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
建设产出成本 | 项目建设成本节约率 | 完成项目计划建设目标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设成本的节约和控制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 |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建设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 ||||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建设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投资预算、同类建设项目成本比为参考。 | ||||
运营产出数量 |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际完成率 | 项目在运营期间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成后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
实际产出数:运营期内项目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数量。 | ||||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或其他工作任务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计划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数量。 | ||||
运营产出质量 |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达标率 | 项目在运营期间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成后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
质量达标产出数:项目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的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运营产出时效 |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时性 | 项目在运营期间提供的达到规定质量和数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运营单位提供达到规定质量和数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实际耗用的时间。 | |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提供达到规定质量和数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的时间。 | ||||
运营产出成本 | 运营成本节约率 | 项目在运营期间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运营成本的节约和控制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 |
实际成本:项目运营单位如期、保质、保量提供既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 ||||
计划成本:项目运营单位为完成运营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可选择项目运营预算、历史运营成本数据、同行业或其他地区的同类运营成本数据等做为参考。 | ||||
效益 | 项目综合效益 | 经济效益 | 项目在当年及以后若干年持续形成的经济效益,以及自身创造的直接经济效益和引领行业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对经济效益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 评价要点: 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具体情况。 |
社会效益 | 项目在提升治理水平、落实国家政策、推动行业发展、服务民生大众、提高履职或服务效率等方面的社会效益,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 评价要点: 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具体情况。 | ||
生态效益 | 项目对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条件产生的有益影响和有利效果,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对自然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 评价要点: 项目实施产生的生态效益具体情况。 | ||
项目带动社会有效投资 | 社会有效投资带动度 | 项目实施引导和带动的社会有效投资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带动和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效果。 | 评价要点: 项目实施带动的社会有效投资情况。 | |
项目支持国家及本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情况 | 国家及本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支持度 | 项目实施对国家及本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支持力度。 | 评价要点: 项目实施对国家及本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支持情况。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等相关群体满意度 | 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等相关群体对项目产出和效果的满意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群体对项目实施的认可程度。 | 评价要点: 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等相关群体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附件5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提纲
(参考模板)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组织实施情况、专项债券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四)项目效益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