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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确定2025-2027年天津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27 14:17

津财库〔202452

各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天津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津财202117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组建2025-2027年天津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通知》(津财库〔202444号)有关规定,通过金融机构自愿申请、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以下机构为2025-2027年天津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

一、主承销商成员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般承销商成员

1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国家开发银行

3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20241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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