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8 16:08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为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内设16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4.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79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2万元。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7727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772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8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招录和提职干警较多且案件数量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增长。其中:上年结转结余54.4万元,占0.70%;一般公共预算7667.9万元,占99.24%;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8万元,占0.06%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预算7726.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8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招录和提职干警较多且案件数量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增长。其中:基本支出7164.5万元,占92.72%;项目支出562.4万元,占7.2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722.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8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招录和提职干警较多且案件数量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54.4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722.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8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招录和提职干警较多且案件数量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增加。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7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7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22.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8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招录和提职干警较多且案件数量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支出增长。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6793.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6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招录和提职干警较多且案件数量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支出增长,其中:“法院”6793.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623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和公用等基本支出;“案件审判”561.4万元,主要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业务活动的相关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招录和提职干警较多,导致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增加。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19.5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的支出;3、“卫生健康支出”309.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招录和提职干警较多,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增加。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09.7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5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5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60.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6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招录和提职干警较多,导致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6012.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8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28.0万元、津贴补贴1285.2万元、奖金66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3.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万元、住房公积金1480.0万元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6万元,其中退休费26.2万元、生活补助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万元。

公用经费1148.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7万元,其中办公费47.3万元、水费14.5万元、电费119.0万元、取暖费102.3万元、物业管理费151.0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40.5万元、劳务费154.0万元、委托业务费87.1万元、工会经费41.3万元、福利费3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其他交通费17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5万元;资本性支出5.5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设备购置5.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8.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方针政策,在案件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创新送达方式,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均未安排因公出国预算支出。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方针政策,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和2024年均没有公务用车更新计划。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均未安排公务接待预算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48.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7万元,其中办公费47.3万元、水费14.5万元、电费119万元、取暖费102.3万元、物业管理费151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40.5万元、劳务费154万元、委托业务费87.1万元、工会经费41.3万元、福利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其他交通费1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5万元;资本性支出5.5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设备购置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4.5万元。主要项目是:服务器项目24万元、办公设备及用品购置项目13.1万元、食堂配送服务项目153.1万元、餐饮服务项目83万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28万元、劳务派遣项目147.9万元、审判服务事务外包项目9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金额 562.38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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