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23:33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工作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法律赔偿。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内设 20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3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747.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35.7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7202.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13.6万元。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 8118.1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8118.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377.2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经费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35.7 万元,占 0.44 %;一般公共预算 7335.2 万元,占90.36%;政府性基金预算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747.2万元,占9.2%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 8118.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383.3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6858.4 万元,占 84.48 %;项目支出 1259.7 万元,占 15.5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7335.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008.3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3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0 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335.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008.3 万元,主要原因是 职人员人数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4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3.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335.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0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经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 6419.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7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法院” 6419.5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5941.5 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案件审判” 478 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90.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02.1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1.4 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缴纳干警的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干警的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313.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99.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3.6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63.4 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缴纳干警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5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干警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57.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9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 5951.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2万元、津贴补贴1291.5万元、奖金6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1.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万元、住房公积金161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5.2万元、退休费28.5万元、生活补助4万元。

公用经费 906.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6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63万元、取暖费37.8万元、物业管理费102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04.8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被装购置费5.7万元、劳务费23.5万元、工会会费39.7万元、福利费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7.6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6.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16.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6.4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6.6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因素消除,公车出车次数增加,公车运行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购车计划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度持平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906.1 万元,包括办公费75.6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63万元、取暖费37.8万元、物业管理费102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04.8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被装购置费5.7万元、劳务费23.5万元、工会会费39.7万元、福利费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994.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89.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05.2 万元。主要项目是:办案业务装备费项目 35.7万元,办案业务装备费-2023中央项目 138 万元,非财拨特定项目资金345.2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财政拨款)项目280.6万元,派出法庭维修维护费-2023中央项目50万元,办案业务费-2023中央项目1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18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0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11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7个,涉及预算金额                   

1259.69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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