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23:43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其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6、对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全市法院系统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协助地方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通讯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内设27个职能处室。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622.3万元、教育支出410.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0.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20181.9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20181.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918.9万元,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71万元,占1%;一般公共预算19810.9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20181.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918.9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617.9万元,占76%;项目支出4564万元,占2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19810.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31.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上涨及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810.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31.9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年初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251.3万元、教育支出41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0.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10.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3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拨款略有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17251.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96.8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业务装备购置、司法救助、信息化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1408.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3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3、“卫生健康支出”740.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74.1万元,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4、“教育支出”410.7万元,于2022年相比增加1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福利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17.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179.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上涨及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其中:

人员经费13387.6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2230.3万元,主要包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水费、电费、办公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5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7.4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一台。具体情况: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一台。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2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7.4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一台。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30.3万元,包括办公费5万元、水费31万元、电费380万元、取暖费45万元、物业管理费65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48万元,工会经费93.7万元,福利费1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其他交通费4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30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0.15万元。主要项目是:2023年部门运转类公用经费1036.6万元,服装费项目201万元,信息化运维366.55万元,服装费-2023中央250万元,信息化运维-2023中央635万元,机关办案业务费339.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3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金额 4113 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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