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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聘任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经费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22 10:54

津财教指〔202165

         区财政局

根据市教委《关于申请2020年聘任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经费的函》(津教财函〔202165号)按照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现拨付你区2020年聘任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经费          万元,具体项目、资金金额等详见附件1。此款列“205 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会同你区有关部门及时分解设置本区资金绩效目标,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聘任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经费情况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10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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