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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解读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6-13 12:17

2016年,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印发了《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财教〔2016〕6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津政发〔2016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积累、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我市于“十三五”期间实施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目前,市教委已初步拟定了《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导向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等规定为依据,分为八章二十六条,主要对职责分工、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资金分配、申报和审核、资金管理、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一)明确了管理原则。《办法》第一章第一至三条明确,资金管理遵循总量控制、逐年安排,目标管理、规范透明,绩效考评、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稳定性与竞争性相协调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

(二)划清了职责分工。《办法》第二章第四至六条,分别根据单位职能,就市财政局、市教委和高职院校(建设学校)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有序开展。

(三)规范了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办法》第三章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职院校骨干专业建设和优质校建设。专项资金分为基本项目经费、重点项目经费和绩效经费。基本项目经费用于支持120个左右骨干专业建设和20所优质校建设。重点项目经费实行竞争性分配,从120个骨干建设专业中遴选50个进行优质骨干专业建设,从20所优质校中遴选12所进行国际先进水平院校建设。绩效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对项目建设学校进行动态调整。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设备购置费、教学课程建设费、业务费三大类支出,并设置了明细条目,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四)明确了资金分配方法。《办法》第四章第九至十二条规定,基本项目经费、重点项目经费占专项资金总额的90%,绩效经费占专项资金总额的10%。基本项目经费支持骨干专业建设和优质校建设,120个骨干专业给予每个专业平均300万元支持;20所优质校给予每所平均800万元支持。重点项目经费支持优质骨干专业建设和国际先进水平院校建设,50个优质骨干专业在原支持300万元基础上,再给予每个专业平均750万元支持;12个国际先进水平院校在原支持800万元基础上,再给予每个专业平均1050万元支持。绩效经费依据中期考核和期末考核两次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五)规范了申报和审核程序。《办法》第五章第十三至十七条,明确了高职院校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提出经费预算安排并进行申报。市教委、市财政局对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定入库项目。市财政局、市教委根据申报指南和预算控制额度,从项目库中遴选下一年支持项目建设学校,确定资金分配结果,并对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市财政局根据市教委报送的经费申请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明确了资金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十八至二十条提出,高职院校要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有关管理规定,规范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同时,明确了专项资金不允许使用的支出项目,并对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提出要求。

(七)强化了监督和绩效考评。《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一至二十四条,明确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对市教委、市财政局和高职院校(建设学校)监督检查职责提出要求。加强项目支出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市财政局和市教委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专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了建设进度较慢、违规使用资金等情形的处理方法。

四、《办法》起草过程?

为做好起草工作,我局会同市教委结合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按照中央和我市关于支持高职院校的有关政策部署和要求,参照《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三五”综合投资规划》和《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就专项资金部门职责、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资金分配、申报和审核、资金管理、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征求教育、财务等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经验,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做法。经充分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形成了《办法》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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