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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出方向和支持内容?
发布日期:2024-12-03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支出方向主要支持耕地建设与利用方面资金。支持内容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主要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自然损毁工程修复及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市财政承担地方财政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支出责任,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大、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的区,通过方式予以激励,激励资金全部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和乡镇(街)财政合理保障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支出。三是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四是耕地质量提升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开展退化耕地和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土壤普查、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深松深翻等工作。五是耕地建设与利用其他重点任务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耕地建设与利用其他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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