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20〕14号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管理型会计人才培养,我市于2012年启动了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于玲等51位同志顺利完成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全部培训项目,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特颁发“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证书”。
希望各部门、各区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为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履行职责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其引领辐射作用,为我市建设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希望各位学员勇挑重担,精于筹划,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名单(第五期)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