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准予于玲等51位同志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16:12

津财会〔202014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管理型会计人才培养,我市于2012年启动了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于玲51位同志顺利完成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全部培训项目,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特颁发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证书

希望各部门、各区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为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履行职责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其引领辐射作用,为我市建设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希望各位学员勇挑重担,精于筹划,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名单(第五期)

202010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