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23〕12号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管理型会计人才培养,我市于2012年启动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于桂平等49位同志已完成全部培养项目,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特颁发“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证书”。
希望各部门、各区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为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履行职责搭建平台。希望各位学员立足本职工作,切实发挥引领辐射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我市会计改革与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名单(第七期)
2023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