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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结算2024年度各区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13:50

津财综指〔202444

各区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核发医疗收费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综〔202341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财政部门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结算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综〔202255)规定,经统计,2024年度(202311月至20249月)各区领用纸质医疗收费票据共计5768.4万份,待结算工本费资金共计363.41万元(见附件)。上述资金将通过2024年年终市、区两级结算事项办理。

附件:(2024年度)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结算表

                          202410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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