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具体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计划。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区编制区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管理工作。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承担相关责任。组织实施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做好街道综合整修具体工作。负责本市功能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牵头负责全市城乡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乡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对全市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指导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公园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研究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制定工作目标、标准,并组织实施和考核。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重大和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和处罚标准。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资格审查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商市财政部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综合统计、对外交流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管理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设24个职能处室,下辖41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26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共计2个单位。
2.事业单位:(原)天津市供热管理中心、(原)天津市燃气管理中心、(原)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督察总队、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原)天津市夜景灯光管理中心、(原)天津市市容环境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原)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天津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天津市园林学校、(原)天津市市容园林信息中心、天津市园林花卉管理中心、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天津市动物园、(原)天津市水上会宾园服务中心、天津市花苗木服务中心、(原)天津市园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天津市市容市貌服务中心、(原)天津市园林海河游览管理中心、(原)天津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原)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原)天津市市政公路巡查管理处、(原)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共计24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685,994,700.3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633,167,473.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8,872,717.11元,占75.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218,831,568.09元,占4.67%;经营收入263,499,443.10元,占5.6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715,726.79元,占0.04%;其他收入55,071,169.71元,占1.18%。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685,994,700.3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633,167,473.99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013,607.71元,占21.38%;项目支出2,998,920,445.32元,占64.00%;上缴上级支出45,856.61元,占0.00%;经营支出231,978,104.38元,占4.95%。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43,093,300.09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224,615,034.93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职业教育支出11,732,119.33元,其中:中专教育11,732,119.33元,主要用于:所属职业院校基本支出及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支出。
2.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支出5,845,000.00元,其中:干部教育5,845,000.00元,主要用于:所属宣教培训中心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9,383,486.29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831,642.2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551,844.0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388,482.4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168,161.12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14,433,941.70元,主要用于委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及离休人员医药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63,516.11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人员大额医疗补贴等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22,863.49元,主要用于委属事业单位人员大额医疗补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支出52,200.00元,其中:大气52,200.00元,主要用于采暖期供热补贴资金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7,721,062.48元,其中:行政运行88,290,273.3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64,065.41元,城管执法44,267.40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6,622,456.33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用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6,751,905.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6,751,905.00元,主要用于历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及偿还贷款资金、路灯“1001”工程、城市维护费项目、集中供热采暖补贴资金、供热工程建设费、梅江公园建设等项目支出及委属城维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95,855,715.66元,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95,855,715.66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费、双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排险资金、大韩庄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及委属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基本支出。
9.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5,998.46元,其中: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5,998.46元,主要用于委属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
10.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支出59,357,330.45元,其中: 公路运输管理支出59,357,330.45元,主要用于委属市政公路巡查管理处劳务派遣人员及工伤人员经费、巡查管理平台建设费及本单位基本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694,626,004.73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388,040,583.21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83,186,829.29元,其中:基本工资114,138,349.02元,津贴补贴59,637,111.16元,奖金9,014,328.57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125,494,235.0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349,933.95元,职业年金缴费40,961,257.9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199,456.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64,943.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53,075.02元,住房公积金131,318,955.47元,医疗费1,697,008.1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858,174.8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未休假补贴及值班费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21,582.70元,其中:离休费2,481,428.91元,退休费17,342,179.88元,退职(役)费75,270.00元,抚恤金680,146.75元,生活补助110,821.00元,医疗费补助4,937,816.76元,奖励金28,995.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924.4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药费等支出。
3. 商品和服务支出79,775,113.25元,其中:办公费4,161,631.76元,印刷费588,579.40元,咨询费782,526.72元,手续费116,482.57元,水费2,712,769.49元,电费7,379,429.67元,邮电费1,785,795.69元,取暖费3,792,620.48元,物业管理费17,175,442.64元,差旅费677,538.16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78,660.67元,维修(护)费8,186,925.53元,租赁费764,695.60元,会议费37,334.00元,培训费1,366,119.82元,公务接待费13,354.00元,专用材料费3,279,779.40元,专用燃料费8,380.00元,劳务费973,822.43元,委托业务费1,500,524.05元,工会经费3,936,445.73元,福利费11,418,622.2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1,098.65元,其他交通费用3,296,992.31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348,079.2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1,462.94元,主要用于宣传费、驻村帮扶工作经费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5,942,479.49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197,858.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8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27,168.62元,公务用车购置2,082,631.8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6,021.00元。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27,431,266.00元,当年收入1,092,666,671.10元,支出总计1,116,912,720.72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092,062,155.22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095,649.62元,其中:城市建设支出27,431,266.00元,主要用于梅江公园建设工程;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3,664,383.62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项目。
2.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915,817,071.10元,其中:城市公共设施915,817,071.10元,主要用于供热工程建设费。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5,161,985.19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774,014.81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278,660.6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59,339.33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3个,出国5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869,970.5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7,338.65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24,661.35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82,631.8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17368.13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96辆,购置公务用车15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13,354.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72,646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4,221,809.92元,比2018年增加4,566,098.02元,增长47.00%。主要原因是:按照我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2019年市城市管理委较2018年新增4个所属单位,其中新组建行政单位1个,转隶接收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造成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374,416.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825,543.1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089,916.8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458,956.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235,398.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092,712.3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3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42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4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其他用车338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垃圾运输车辆、工程装卸车辆等专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6个,涉及金额1697296580元。对“南翠屏公园养管项目”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自评,并将评价情况提请市人大审议,具体内容附后。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2019年度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无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