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依法履行以下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17个个内设机构,4个下设机构,20个办事机构。纳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22,478,434.31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678,222.19元,增长7.56%,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工作安排增加了项目经费收入和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6,726,752.35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3,170,452.12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工作安排增加了项目经费收入。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269,853.72元,占99.89%;
事业收入210,000.00元,占0.05%;
其他收入246,898.63元,占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88,804,331.24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953,233.35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256,018,625.28元,占65.85%;
项目支出132,785,705.96元,占34.1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96,269,853.72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06,673.09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工作安排增加了项目经费收入和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8,384,197.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14,011.66元,下降0.3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384,197.9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91,755.49元,占7.26%;卫生健康支出12,833,367.20元,占3.30%;住房保障支出347,359,075.25元,占89.44%。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3,89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8,384,197.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6%。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8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794,517.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按实际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97,23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按实际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35,48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按实际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7,87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其他医疗支出按实际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62,2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7,359,075.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55,598,491.98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8,249,335.38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235,229,221.2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0,369,270.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7,000.00元,支出决算6,973.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7.00元,完成预算的99.61%;较上年增加6,973.00元,增长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未列支“三公”经费,本年按照工作需要正常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7,000.00元,支出决算6,973.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7.00元,完成预算的99.61%;较上年增加6,973.00元,增长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未列支公务接待费,本年按照工作需要正常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9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43,785.0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64,355.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95,262.0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984,166.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976,029.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157,934.4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8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9.5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3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已对5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36,990,00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