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负责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加快城乡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企业、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依法推进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市场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扶持政策;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联系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宜;依法规范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民族、宗教现状,掌握动态,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涉外事务。指导民族、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友好交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有关民族政策、民族人物和风俗习惯、宗教政策、宗教人物、宗教场所的影视作品、书刊和广告。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对各部门、各区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服务保障;承担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内设9个职能处室;下辖7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
2.天津中华基督教青年会
3.天津基督教女青年会
4.天津市佛教工作秘书处
5.天津市伊斯兰教工作秘书处
6.天津市天主教工作秘书处
7.天津市基督教工作秘书处
8.天津市民族文化宫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3,708,226.13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14,719.65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167,460.09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889,441.58元,主要原因是: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2,563.74元,占94.0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00.00元,占0.56%;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808,163.57元,占5.28%;
其他收入56,732.78元,占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152,322.13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375,333.10元,主要原因是: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支出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35,895,162.02元,占67.53%;
项目支出14,489,341.29元,占27.26%;
经营支出2,767,818.82元,占5.2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0,304,624.26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18,034.89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9,925,863.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40,988.24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支出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25,863.5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00,928.64元,占68.7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65,802.28元,占8.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0,316.74元,占7.15%;卫生健康支出2,127,549.13元,占4.2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561,266.77元,占11.14%。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18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925,863.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0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847,156.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追加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5,9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去世离休人员抚恤金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为2,50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71,352.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支出,节约部分项目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62,9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同步减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3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50,818.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节约部分项目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6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62,759.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同步减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4,3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65,802.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同步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80,572.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减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89,743.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减变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5,27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离休干部医药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9,931.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退休,事业单位医疗同步减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705.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减变动,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636.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减变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5,561,266.77元,支出决算为5,561,266.77元,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5,736,522.27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106,398.11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同步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32,213,793.4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522,728.8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300,000.00元,支出30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4,000.00元,支出决算56,030.28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7,969.72元,完成预算的87.55%;较上年减少3,732.92元,下降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000.00元,支出决算54,170.2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829.72元,完成预算的90.28%;较上年减少5,592.92元,下降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使用,压减公车运维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0,000.00元,支出决算54,170.2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829.72元,完成预算的90.28%;较上年减少5,592.92元,下降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使用,压减公车运维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4,000.00元,支出决算1,86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140.00元,完成预算的46.50%;较上年增加1,860.00元,增长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事项,合理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的批次、人次均增加。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705,925.00元,比2022年增加4,209.94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8,2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7,34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6,22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6,22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0.6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已对18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4,489,341.29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