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市乡村振兴局牌子。
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本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推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智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实施国家间有关农业援助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29个职能处室;下辖12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水产研究所、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天津农机化技术试验服务中心及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天津市中芬乳品研究培训中心、天津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共计10个单位。
3.行政执法机构: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共计2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21,409,890.67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0,284,221.46元,下降15.39%,主要原因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项目及“百千工程”示范村项目转拨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98,327,685.42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80,231,916.59元,主要原因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项目及“百千工程”示范村项目转拨资金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1,471,311.05元,占84.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828,023.44元,占4.76%;
事业收入35,016,711.24元,占2.7%;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7,681,390.14元,占3.6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514,500.00元,占0.19%;
其他收入59,815,749.55元,占4.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91,496,531.95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311,012,716.06元,主要原因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项目及“百千工程”示范村项目转拨资金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524,138,086.35元,占40.58%;
项目支出721,300,201.38元,占55.85%;
经营支出46,058,244.22元,占3.5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53,299,334.49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0,031,312.99元,下降21.19%,主要原因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项目及“百千工程”示范村项目转拨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91,471,311.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5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5,263,330.66元,下降25.07%,主要原因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项目及“百千工程”示范村项目转拨资金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471,311.0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21,913,348.84元,占1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86,020.56元,占4.06%;卫生健康支出24,141,596.74元,占2.21%;农林水支出783,189,537.91元,占71.76%;债务付息支出117,840,807.00元,占10.8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6,983,807.00元,支出决算为1,091,471,311.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8%。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57,413.03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2021年度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转资金。
2.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 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23,121.3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2022年度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转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5,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649,3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科院人员变动。
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75,527.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2021年度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结转资金。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707,957.51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2021-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以及天津市科技计划等项目结转资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7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590,347.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执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88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95,673.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执行。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0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33,223.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执行。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4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99,705.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执行。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3,668.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执行。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9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执行。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2,3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419,266.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60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096,15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执行。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17,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0.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11,7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253,79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16,3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325,883.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 5,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84,966.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收回。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8,5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 20,736,909.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7,83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年初预算为1,7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24,80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101,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9,199,762.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般债项目资金。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元,追加预算15,107,866.87元,支出决算为15,107,866.87元,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为20,8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522,249.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中央财政项目结转资金。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24,8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8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12,20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1,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中央财政结转资金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48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40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为37,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190,000.00元,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的中央财政项目经费。
29.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3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063,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30.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7,840,807.00元,支出决算为117,840,8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65,960,139.1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3,195,452.3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执行,其中:
人员经费423,747,935.5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2,212,203.5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61,828,023.44元,支出61,828,023.44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262,207.44元,增长841.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等项目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721,000.00元,支出决算1,617,038.22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03,961.78元,完成预算的93.96%;较上年减少5,269.05元,下降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精神,压减不必要三公支出。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92,000.00元,支出决算72,640.35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9,359.65元,完成预算的78.96%;较上年增加72,640.35元,增长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出国任务。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2个,出国7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79,000.00元,支出决算1,519,999.8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9,000.13元,完成预算的96.26%;较上年减少95,920.40元,下降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精神,压减公车购置及运维的不必要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79,000.00元,支出决算1,519,999.8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9,000.13元,完成预算的96.26%;较上年减少95,920.40元,下降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精神,压减公车运维的不必要支出。其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3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00元,支出决算24,398.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5,602.00元,完成预算的48.8%;较上年增加18,011.00元,增长281.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精神,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活动的不必要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各省市来津调研任务增加。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0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8,227,716.67元,比2022年减少1,328,020.45元,降低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实际执行。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766,923.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098,295.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25,487.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343,140.5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957,321.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743,413.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6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3.6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3.69%,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7.7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共有车辆123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2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其他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79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已对111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 360,332,168.3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