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8 14:37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隶属天津市公安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津的道路交通安全警卫工作,以及大型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负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依法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人考核发证;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级公安交管单位执勤执法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行政复议,负责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公安交管系统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完成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机关内设8个职能处室;下辖12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警务保障处(本级)

2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和平交警支队

3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西交警支队

4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

5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北交警支队

6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红桥交警支队

7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南开交警支队

8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直属支队

9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10 天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11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处理和预防支队

12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6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36.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2,02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83.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985.6万元。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139,140.9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39,140.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1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度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436.9万元,占1.75%;一般公共预算136,672.3万元,占98.23%;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1.7万元,占0.02%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2024年支出预算139,140.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17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度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13,622.0万元,占81.66%;项目支出25,518.8万元,占18.3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9,095.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15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度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6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423.2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9,095.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15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度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1,97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83.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985.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095.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15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度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121,976.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67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度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其中:

“公安”121,976.0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00,442.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和公用基本支出 ;“信息化建设”18.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相关支出;“执法办案”10,528.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执法办案相关业务支出 ;“其他公安支出”10,986.5 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科技设施建设和维护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750.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00.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退休较多,造成人数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750.6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833.8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91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4,383.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44.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退休较多,造成人数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383.3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3,65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729.2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债务付息支出”3,985.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2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债预算资金拨款增加,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3,985.6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3,98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57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5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同时退休人员增多,总人数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101,248.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0,38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4.3万元。

公用经费12,328.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7.9

万元;资本性支出250.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962.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7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95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37.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22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执勤执法车辆老化,存在安全隐患,购置车辆数量较上一年度增加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减少公务接待,压缩经费预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和平交警支队等1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328.6万元,办公费857.3万元、印刷费17.2万元、邮电费164.4万元、差旅费88.6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405.7万元、日常维修费403.9万元、专用材料费180.6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79.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870.3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514.1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99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7.8万元、其他费用491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8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04.7万元。主要项目是:道路交通“两类设施”维护(2024)项目6200万元,车驾管业务项目5370万元,道路交通“系统平台”维护项目1500万元,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1500万元等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53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3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2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6个,涉及预算金额25518.8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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