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我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责是: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一审刑事自诉和公诉案件、各类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审理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行使审判监督职能;协调、管理、监督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意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83.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0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4万元。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0098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009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34.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83.8万元,占 3.8 %;一般公共预算9037.2万元,占 89.5%;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677万元,占6.7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预算1009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3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393.2万元,占83.12%;项目支出1704.8万元,占16.8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140.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03.6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140.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04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40.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二)具体情况。
- “公共安全支出”8047.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6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其中:“法院”8047.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7295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日常运行基本支出;“案件审判”752.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等项目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28.8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 “卫生健康支出”364.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64.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0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6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88.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67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其中:
人员经费7249.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9万元。
公用经费1138.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38.3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56.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48.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总金额较2023年下降。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34.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6.1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总金额较2023年下降。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38.3万元,包括办公费72.2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12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135万元、邮电费30万元、物业管理费280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7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17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48.7万元、福利费6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741.7万元。主要项目是:复印纸22.5万元,硬件集成实施服务61.3万元,数据加工处理服务114.2万元,物业管理服务280万元,其他服务186万元,硬件运维服务10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本单位无其他用车。单价(账面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金额 1704.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