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24 09:36


天津市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水行政管理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水务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及有关水务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水务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3.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本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淡化海水的资源配置工作。

4.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市级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8.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

9.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2.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协调部门间和本市区域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5.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相关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区供水、排水管理工作。

16.拟订水利、供水、排水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管理(不含中心城区新建),负责再生水处理与利用的特许经营管理。

17.负责引滦、南水北调及其他外调水源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引滦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跨界河流的对外协调工作。

18.负责水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9.组织推动水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内设17个职能处室;下辖17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水务局本级

2.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3.天津市北三河管理中心

4.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5.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

6.天津市引滦工程隧洞管理中心

7.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天津市水政监察事务中心)

8.天津市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9.天津市灌溉排水中心(水土保持工作站)

10.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11.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12.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13.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14.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海堤管理中心)

15.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

16.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

17.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18.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公益二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57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12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2242.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14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2763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6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34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2703.9万元、农林水支出30299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4708.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388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9287.8万元。天津市水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229002.7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1229002.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4682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收入有所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527633.1万元,占42.9%;一般公共预算545701.4万元,占44.4%;政府性基金预算131278万元,占10.7%;事业收入22242.5万元,占1.8%;其他收入2147.7万元,占0.2%。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1199714.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45663.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5218.4万元,占7 %;项目支出1114496.5万元,占9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7248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5269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收入有所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57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1278万元、上年财政结转495504.6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7248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55269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有所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34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1682.9万元、农林水支出296886.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4708.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3880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507.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9343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3.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化,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183.7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94.7万元,主要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4644.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46.8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化,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644.1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8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29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3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13349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282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相关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污染防治133498万元,包括:水体133498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相关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15132.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56678.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相关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15132.9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15132.9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子)、市区排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昌凌路泵站等16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等项目支出及局属排水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5、农林水支出296836.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9469.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相关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水利296836.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79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支出; 机关服务349万元,主要用于水务改革发展支撑项目支出;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1082.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日常管理项目及局属有关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水利工程建设5660万元,主要用于静海引江供水工程、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二期)等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支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6842.3万元,主要用于市管河道闸站水库日常维修养护等项目及局属相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水利前期工作107.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相关规划等前期工作项目支出;水利执法监督16万元,主要用于水政监察中心执法人员素质提升项目支出;水土保持1146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相关的项目支出;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34096.8万元,主要用于外调水财政补助、于桥水库TOT项目财政可行性缺口补助、中心城区一二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等项目支出;水质监测645.9万元,主要用于河湖水质监测等项目支出;水文测报6704.8万元,主要用于水文设施与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及局属水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防汛1661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防汛物资增储、中央财政-天津市2025年度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市级防汛物资仓库仓储保管维护等项目支出;水利技术推广2687.1万元,主要用于天津水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天津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保障方案编制项目支出及局属科研单位的基本支出;信息管理2045万元,主要用于局属相关单位信息化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8057.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1673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18057.2万元,包括: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218057.2万元,主要用于灾后应急恢复重建项目支出。

7、债务付息支出3315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291.2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债务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有所增加,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3155万元,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32591.5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程地债付息。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563.5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程地债付息。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209.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875.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有所减少。人员经费71463.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7988.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3800.2万元、津贴补贴7142.3万元、奖金461.0万元、绩效工资1585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89.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9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4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7.5万元、住房公积金16909.0万元、医疗费36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46.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4.6万元,包括:离休费57.2万元、退休费2275.2万元、生活补助26万元、医疗费补助1097.8万元、奖励金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万元。

公用经费5746.2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5729.1万元,包括:办公费292.4万元、印刷费26.8万元、手续费0.8万元、水费187.2万元、电费763.4万元、邮电费119.5万元、取暖费333.5万元、物业管理费432.0万元、差旅费54.6万元、维修(护)费192.1万元、租赁费80.5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专用材料费7.7万元、专用燃料费3万元、劳务费361.4万元、委托业务费445.1万元、工会经费485.3万元、福利费121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费32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出150.1万元。资本性支出17.1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7.1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324.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预算编制政策要求,一般公共预算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相关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2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2.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相关购置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预算编制政策要求,一般公共预算从严从紧安排相关经费支出。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3976.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5925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 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156550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75621.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2084万元,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农村供水安全保障(2025-2027年)项目支出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281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灌溉试验中心站建设、天津市农田沟渠修复和平原涝区治理方案编制等项目支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60378万元,主要用于外调水财政补助(农业农村生态补水)等项目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泃河山区段水毁修复等项目支出。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38026万元,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37352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代征手续费674万元,主要用于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

2. 农林水支出5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0万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5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天津市水库移民志编纂及中央财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及绩效评价项目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6651.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86651.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86651.6万元,包括: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支出186651.6万元,主要用于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出。

4、债务付息支出2072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3068.3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项目规模有所减少,其中: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0725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11221.1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程地债付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9503.9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程地债付息。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水务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水务局等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45.5万元,包括包括办公费52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取暖费35万元、差旅费13.5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租赁费4.3万元、会议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44.2万元、福利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353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559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699.5万元。主要项目是:尔王庄水库扩容工程6825万元、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工程6313万元、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子)5578万元、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32660万元、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设施改建工程老旧管网改建二期工程(子)4747万元、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子)24200万元、增产道泵站出水管道工程4392万元、中央财政-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36680万元、昌凌路泵站等 16 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5972.7万元、市区排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3839.8万元、市区防汛应急抢险4413万元、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18894.3万元、蓟运河治理工程5937.9万元、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16925.6万元、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3773.7万元、蓟运河河口泵站工程17142.6万元、蓟运河河口泵站工程5400万元、市管河道闸站日常维修养护项目3565万元、预算公用经费项目635380.4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47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8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05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各单位防汛与日常巡视检查等业务用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53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5个,涉及预算金额1114496.5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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