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强市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规划、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本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本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本市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本市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本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本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本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本市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批准发布工作并实施监督。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本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和信息发布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九)管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十)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 31 个职能处室;下辖 16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2、天津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3、天津市消费者协会
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5、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6、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7、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8、天津市食品与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核查验中心
9、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纺织纤维检验中心
10、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1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
12、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13、天津市产品质监检测技术研究院电工技术科学研究中心
14、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自行车研究中心
15、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地毯研究中心
16、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17、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6443.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6070.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46491.9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00 万元、其他收入 687.7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12207.5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4510.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95.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492.4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 2.7 万元。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 102401.2 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 102401.2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1763.9 万元,主要原因是 单位自有收入有所增长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12207.5 万元,占 11.9 %;一般公共预算 36443.8 万元,占 35.6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6070.3 万元,占 5.9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46491.9 万元,占 45.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00 万元,占 0.5 %;其他收入 687.7 万元,占 0.7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 102401.2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1763.9 万元,主要原因是 单位自有资金支出有所增长 。其中:基本支出 92213.3 万元,占 90.1 %;项目支出 10187.9 万元,占 9.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36716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474.1 万元,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6443.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272.2 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6716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474.1 万元,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减少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899.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53.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460.2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 2.7 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6716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474.1 万元,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减少 。
(二)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899.9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549.9 万元,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减少 ,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31899.9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12618.1 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物” 193.5 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服务、网络舆情监测、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等项目支出 ;“经营主体管理” 276 万元,主要用于许可审查、政务服务等项目支出 ;“市场秩序执法” 240.6 万元,主要用于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广告监测、价格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监测、有奖举报等项目支出 ;“信息化建设” 1124 万元,主要用于 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支出 ;“质量基础” 1976.8 万元,主要用于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质量管理、标准化资助、特种设备检验、大型检测设备运行维护、纤维公证检验等项目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 1306 万元,主要用于 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项目支出 ;“食品安全监管” 4898.3 万元,主要用于 食品安全监管等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 9266.6 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53.2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16.9 万元,主要原因是 缴费基数略有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353.2 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35.5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17.7 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
3、“卫生健康支出” 1460.2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58.9 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略有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60.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663.6 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 480.9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5.7 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90 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为在职职工支出的医疗补助 。
4、“债务付息支出” 2.7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2 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一般债付息项目支出 ,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2.7 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2.7 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债付息项目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6698.1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733.4 万元,主要原因是 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其中:
人员经费 23958.8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9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2.7万元。
公用经费 2739.3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725.3万元、资本性支出14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38.3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2.8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由市外办统一实施因公出国审批,各单位年初不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执行中根据市外办审批结果细化至各单位 。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35.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5.7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7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5年和2024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财政拨款预算 。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2.6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 万元,主要原因是 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压减公务接待费 。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680 万元,包括办公费 113 万元、印刷费 17 万元,邮电费 48 万元、差旅费 98.57 万元、会议费 9 万元、福利费 107 万元、日常维修费 247.4 万元、专用材料费 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2.38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8万元、办公用房电费 14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55.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33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5 万元、其他费用35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4836.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964.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21.7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5549.9 万元。主要项目是: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4130.8 万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792.3 万元,网络通信租赁项目 256.8 万元,数据安全治理项目 164.5 万元,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项目 150 万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项目 15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132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 1 辆、机要通信用车 3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7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5 辆、其他用车 84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业务用车 。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 113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61 个,涉及预算金额
10187.9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