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通过履行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内设 10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6.2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32.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57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3万元。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4061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406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8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项目经费压减。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32.8万元,占5.73%;一般公共预算3826.2万元,占94.22%;其他收入2万元,占0.05%。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406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8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项目经费压减。其中:基本支出3613.2万元,占88.97%;项目支出447.8万元,占11.0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26.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项目经费压减。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6.2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0.9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37.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8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项目经费压减。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3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7.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8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项目经费压减。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3349.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8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照单位人员人数和级别测算公共安全支出预算,其中:
“检察”3349.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12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基本公用支出;“其他检察支出” 225.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及装备购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3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照单位人员人数和级别测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19.3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4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168.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照单位人员人数和级别测算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8.3 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2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11.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项目经费压减。其中:
人员经费3150.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8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1万元。
公用经费460.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53.7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5.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53.7万元,包括办公费8万元、手续费0.7万元、水费4.5万元、电费36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38.4万元、物业管理费220万元、差旅费6.3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21.3万元、福利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万元。主要项目是:复印纸2.7万元、台式计算机(国产化)5万元、餐饮服务128万元、物业管理服务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9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 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车辆已报废还未销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金额 447.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