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按照管辖区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照法律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内设 10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2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1万元。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4600.2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4600.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下降。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2.7万元,占0.49 %;一般公共预算4564.7万元,占99.23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12.8万元,占0.28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4600.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348.8万元,占94.54%;项目支出251.4万元,占5.4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587.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下降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2.7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87.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14.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7.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 4014.8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62.1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其中:
“检察款”4014.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3776.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以及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所需支付的各类运行维护及购置费用支出;“检察监督项”224.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及检察辅助事务外包支出等 ;“其他检察支出项”14.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6.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招录造成经费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376.5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96.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96.1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16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补助等。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48.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变动经费有所增加 。其中:
人员经费 3666.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0.0万元,津贴补贴818.0万元,奖金39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1.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4万元,住房公积金93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8.5万元,退休费46.1万元。
公用经费6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5.0万元,电费84.0万元,邮电费6.0万元,取暖费63.8万元,物业管理费190.0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修(护)费2.7万元,租赁费60.9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专用燃料费4.0万元,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5.2万元,福利费2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交通费10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1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7.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持平。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持平。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82.6 万元,包括办公费8.0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5.0万元,电费84.0万元,邮电费6.0万元,取暖费63.8万元,物业管理费190.0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修(护)费2.7万元,租赁费60.9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专用燃料费4.0万元,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5.2万元,福利费2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交通费10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65.0万元。主要项目是:2025年预算公用经费项目272.6 万元,2025年检察业务装备购置项目-2025中央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1 个,涉及预算金额
251.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