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工作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依法决定法律赔偿。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8、负责本院的纪检、检查工作。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内设 17 个职能处室;下辖 1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本级
2.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451.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1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8.7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7404.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0.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6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1.1 万元。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 8530.3 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 8530.4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48.1 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院缩减开支,司法审判服务事务外包事项减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款项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78.7 万元,占 0.922 %;一般公共预算 8451.6 万元,占 99.077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1 万元,占0.001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 8530.3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48.2 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院缩减开支,司法审判服务事务外包事项减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款项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 7998.5 万元,占 93.77 %;项目支出 531.8 万元,占 6.2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8530.3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45.7 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院缩减开支,司法审判服务事务外包事项减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款项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451.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78.7 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8530.3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45.7 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院缩减开支,司法审判服务事务外包事项减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款项减少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7404.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0.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64.6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 21.1 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530.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45.7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缩减开支,司法审判服务事务外包事项减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款项减少 。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40 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相关预算,用于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享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
2、 “公共安全支出” 7404.5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02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缩减公用类开支,司法审判服务事务外包事项减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款项减少 。其中:
“法院” 7404.5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6933.8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干警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办公需求 ;“案件审判” 470.7 万元,主要用于 与案件审判执行相关的费用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0.1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1.1 万元,主要原因是 社保基数增加,社保费上涨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00.1 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66.7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干警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33.4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干警的职业年金 ;
4、“卫生健康支出” 364.6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15.2 万元,主要原因是 基本医疗单位缴纳比例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 364.6 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306.3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干警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 58.3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 ;
5、“债务付息支出” 21.1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中央空调项目债券利息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21.1 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卷付息支出” 21.1 万元,主要用于 支付债券利息 。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998.5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25.2 万元,主要原因是 新入职人员增加,社保、公积金基数上涨 。其中:
人员经费 6883.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8万元、津贴补贴1475.5万元、奖金746.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6.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万元、住房公积金17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9.1万元、退休费57.6万元、生活补助5.4万元。
公用经费 1114.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3.6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100万元、取暖费43.7万元、物业管理费253.6万元、差旅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47万元、工会经费46.7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39.6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缩减开支,维持基本运转 。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39.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9.1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缩减开支,维持基本运转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无公车购置计划 。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5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计划援助法院来访 。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114.7 万元,包括办公费 93.6 万元、水费 6 万元、电费 100 万元、取暖费 43.7 万元、物业管理费 253.6 万元、差旅费 9 万元、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劳务费 47 万元、工会经费 46.7万元、福利费107 万元、公车运维费 39.1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1.7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21.8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619.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50.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68.6 万元。主要项目是: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经费项目 123 万元、物业管理费项目253.6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2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2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0 。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 个,涉及预算金额 491.8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