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其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6、对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全市法院系统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协助地方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通讯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内设21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2.天津法官学院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6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0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699.1万元、教育支出48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4.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715.4万元。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22087.2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22087.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719.2万元,主要原因是法官学院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007.2万元,占4.5%%;一般公共预算20520万元,占93%;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60万元,占2.5%。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21371.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略有调整。 其中:基本支出15728.6万元,占74%;项目支出5643.1万元,占2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668.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6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48.8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668.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6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有所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063.7 万元、教育支出4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4.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8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68.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6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公用安全支出”18063.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3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
“法院”18063.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305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用基本支出;“案件审判”5010.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司法救助、信息化运行维护、天津法院“一张网”建设等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42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调标后有所增加。其中:教育管理事务420万元,包括: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20万元,主要保障法院系统培训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9.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随干警人数的增加而增长,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28.6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干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干警缴纳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744.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随干警人数的增加而增长,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44.8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60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干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11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干警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20.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缴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缴纳。
5、“债务付息支出”11.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6.2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一般债项目利息较2024年有所增加。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1.8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偿还一般债项目利息。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46.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9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比2024年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135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04万元、津贴补贴2849.4万元、奖金1470万元、绩效工资1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万元、住房公积金3685.8万元、医疗费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0万元、离休费30万元、退休费134.9万元、医疗费补助2万元。
公用经费208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424.1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54万元、物业管理费51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24.7万元,工会经费96.1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3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2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4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6万元。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2024年持平。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89.7万元,包括办公费1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424.1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54万元、物业管理费51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24.7万元,工会经费96.1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3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2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01.2万元。主要项目是:天津法官学院物业管理项目395万元、服装费450万元、天津法院“一张网”数据迁移和系统对接服务344万元、审判辅助事务外包71万元、信息化运维费927万元、系统业务费200.8万元、机关办案业务费-2025中央410.12万元、机关办案业务费100万元、法院业务基础资源和综合事务外包-2025中央832万元、法院业务基础资源和综合事务外包-2024中央53.08万元、2025年预算公用经费项目883万元、大要案专款(机关)215万元、信息化设备维修及更新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3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金额5643.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