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按照管辖区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向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按照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和部署本区检察工作任务;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本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负责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依法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负责机关的行政、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工作;负责受理案件、移送案件和涉案款物的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东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5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7万元。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4392.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4392.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8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提职晋升同时基础绩效纳入社保基数造成人员经费增长及单位结转资金纳入预算。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03.8万元,占4.64%;一般公共预算4187.8万元,占95.34%;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万元,占0.02%。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4392.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80.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提职晋升同时基础绩效纳入社保基数造成人员经费增长及单位结转资金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958.8万元,占90.12%;项目支出433.8万元,占9.8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187.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职晋升同时基础绩效纳入社保基数造成人员经费增长。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87.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职晋升同时基础绩效纳入社保基数造成人员经费增长。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6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7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7.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职晋升同时基础绩效纳入社保基数造成人员经费增长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3651.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35.6元,主要原因是提职晋升、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造成人员经费增长,其中:
“检察”3651.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42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检察监督”23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及装备开支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9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提职晋升、基础绩效纳入社保基数等造成的社保、职业年金等缴费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2.6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183.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4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提职晋升、基础绩效纳入社保基数等造成的医疗等缴费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3.7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5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9.4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82.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职晋升同时基础绩效纳入社保基数造成人员经费增长。其中:
人员经费3438.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万元。
公用经费519.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518.6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7.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除公车运行维护费外未安排其他“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开支。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严控公车运行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未安排公车购置开支。。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近两年不安排公务接待开支。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19.6万元,包括办公费9万元、水费4.5万、电费52万元、取暖费32.2万元、物业管理费257万元、维修(护)费7.7万元、工会经费23.3万元、福利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5万元。主要项目是:通用应用软件及其他计算机设备软件206.1万元,其他办公设备8万元,木质台桌类家具1万元、复印纸5万元、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23.5万元,餐饮服务2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433.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