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23:20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和高检院、市院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忠诚、全面、忠实、坚定、文明、廉洁履行检察职责,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天津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二分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依法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和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进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对向二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审查、抗诉;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有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内设   14   个职能处室;下辖  1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056.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6.5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5.3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612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2万元。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 7068.6   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  7068.6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476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5.3  万元,占  0.08  %;一般公共预算  7056.7  万元,占  99.83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6.5  万元,占 0.09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支出预算  7068.6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476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 6656.7   万元,占 94.17   %;项目支出 411.9   万元,占  5.8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7056.7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464.1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056.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0   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056.7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464.1    万元,主要原因是   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6113.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2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056.7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464.1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 6113.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45.4 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检察”  6113.1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5713.1 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基本支出 ;“检察监督” 380 万元,主要用于 2023年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运维服务费等项目支出;“司法救助”  20  万元,主要用于 符合司法救助标准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43.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职业年金
  3. “卫生健康支出”323.2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27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5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656.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464.1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43.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人员经费 5857.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1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7万元

公用经费 798.9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98.9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19.8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1.2  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保障办案原则,精简开支 。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0.8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19.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9.4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精简开支,重点保障办案;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0.6 万元,主要原因是 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798.9 万元,包括办公费 14.7 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48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40万元、物业管理费220.4万元、差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2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租赁费53.7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会费40.9万元、福利费6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27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75  万元。主要项目是:餐饮服务  86.4  万元,安全服务  48.8  万元,物业管理服务85.2万元,其他服务5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17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6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0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8  个,涉及预算金额  411.9 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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