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2、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依法对辖区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4、受理不服本院和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5、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监督指导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8、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9、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0、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1、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12、负责本院的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3、承办其他应由我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内设 18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948.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1190.5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12475.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93.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69.6 万元。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 14138.7 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 14138.7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289.8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预算收入中包含2022年结转项目经费1190.5万元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1190.5 万元,占 8.42 %;一般公共预算 12948.2 万元,占 91.58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 14138.7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289.8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预算收入中包含2022年结转项目经费1190.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 11983.2 万元,占 84.75 %;项目支出 2155.5 万元,占 15.2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12948.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569.2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工资结构调整导致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948.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0 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2948.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569.2 万元,主要原因是 工资结构变化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11284.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93.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69.6 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2948.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569.2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工资结构调整导致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
(二) 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 11284.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61.4 万元,主要原因是 工资结构调整导致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法院” 11284.8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10319.8 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行等基本支出 ;“案件审判” 965.0 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外包服务费等项目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93.8 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093.8 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9.2 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64.6 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
“卫生健康支出” 569.6 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69.6 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 478.5 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 91.1 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1983.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933.8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工资结构调整导致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人员经费 10534.5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4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万元。
公用经费 1448.7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48.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40.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4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0.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2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考虑机动车燃料费用上涨因素及审判执行用车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0.2万元,主要原因是 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支出要求 。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448.7 万元,包括办公费 19.4 万元、水费 15.0 万元、电费 125.0 万元、取暖费 100.7 万元、物业管理费 305.0 万元、维修(护) 113.4 万元、培训费 20.0 万元、工会经费 72.2 万元、福利费 76.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0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320.0 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 50.0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92.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1198.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6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75.7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61.0 万元。主要项目是:非财政拨款资金结转-变电室增容改造项目 219.7 万元;办案业务费2023项目 45.0 万元;非财政拨款资金结转-法院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费项目 218.0 万元;非财政拨款资金结转-室外改造项目尾款项目 224.0 万元;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经费-2023中央项目 221.0 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271.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31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6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8 个,涉及预算金额
2155.55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