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3〕10号
各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支持各区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工作,经研究,下达你区2023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代码、科目等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困难生活补贴,孤儿医疗补助资金,离休干部骨灰存放,精简无口可归人员生活费,节地生态安葬,火化炉维修补助经费,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旧楼区提升改造,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天铁街域生活区物业补助资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级补助资金等项目。
二、请各区财政部门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你区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及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