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4〕37号
各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6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教〔2020〕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提前下达资金额度,现下达你区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市级经费),具体项目、预算金额、经费来源、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请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经费管理规定,合法合规使用经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国家及我市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表。同时,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下达各区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经费)情况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孟大伟
联系电话:022-23303756;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李泽华
联系电话:022-8321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