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4〕71号
你单位转来关于申请2024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函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津发改项目〔2024〕278号),经研究,现拨付你单位项目资金,用于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你单位的2024年度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具体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天津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好此项经费,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和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拨付市教委等单位2024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汇总表
2. 拨付市教委等单位2024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明细表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