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4〕142号
各有关市级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申请追加2024年学生资助资金的函》(津教财函〔2024〕22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申请调整2024年度技工院校学生资助部分项目经费的函》(津人社办函〔2024〕586号),现拨付/收回你部门所属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预算资金,具体预算单位、项目编码、预算金额、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此次下达资金用于结算年初预算批复的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及落实2024年国家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市级配套资金。
请督促资金使用单位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快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拨付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项目预算情况表
附件2:预算项目绩效表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