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5〕28号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9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下达你单位(区)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中央专款),具体项目、预算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各区教育、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对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按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公用经费。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各区要根据我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的各项资金分担比例,严格落实区级应负担的财政资金。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专款又包含其他资金的,要在预算指标文件中按资金来源分别列示,并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分别登录。
二、加强农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各区要根据办学条件情况和资金管理要求,科学确定年度项目,加快执行进度,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坚决守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严禁搞政绩工程和超豪华建设。继续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和缺位。
三、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有关保障工作。各区要落实好相关政策,巩固义务教育保障成果。在分配补助经费时,应当结合本区义务教育重点工作和区级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经费,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等倾斜。各区不得自行出台普惠性免费政策,已出台的要分类清理规范;对于确需出台的政策,应按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后执行,所需经费由各区承担。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公用经费补助”、“免费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综合奖补”等五个方向,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经费使用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针对审计等部门提出的义务教育领域经费相关问题,各区要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完成整改,同时,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关注基本办学条件达标等重点项目,紧盯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等关键环节,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附件:1.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中央专款)明细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孟大伟
联系电话:59032454;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李泽华
联系电话:83215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