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依据是什么?
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80号),我们拟定《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是什么?
(一)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重大隐患整治等。
(二)全国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建设包括在线监测、预警、调度和监管执法等在内的国家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在全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国家确定的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三、专项资金支持标准是什么?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项目给予支持。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应按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分类明确区分。
四、专项资金申报拨付流程是什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后,市安全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编制我市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并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
中央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我市后,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国家对我市方案批复情况和补助资金规模,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并及时将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市财政局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直接拨付项目单位;或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将专项资金预算下达项目所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