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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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33XY/2023-0003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财政局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财预〔201563


各财政局,市国税系统各征管单位,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地税直属局、纳税服务局、地税登记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92号)转发给你们。我市与中央结算划转资金,由市和区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分享或分担,并通过年终结算办理。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201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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