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2〕8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请拨付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相关购买服务费用的函》(津工信财函〔2022〕8号),你们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的2021—2022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评审、认定、核算、现场核查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你单位所签合同,现拨付你们应付服务费用共计307.118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请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第四批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明细表
2022年11月23日
(联系人:席经治;联系电话:2320567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