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科技创新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等,并组织实施。
2.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确定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3.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信息动员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4.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相关科技经费预决算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
5.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6.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7.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8.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9.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承担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
10.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11.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2.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4.负责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组织工作。
15.指导协调各区科技工作。做好中央在津科研机构有关业务工作的协调、服务。
16.统筹负责天开高教科创园区发展建设工作。落实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科研成果孵化器、科技服务资源集聚区要求,组织拟订天开高教科创园区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规划、政策措施等,并协调落实。加强与相关区沟通,统筹协调各区域发展。
17.参与编制天开高教科创园区有关空间规划,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天开高教科创园专项发展资金。依据市政府授权,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依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区人才工作。开展天开高教科创园区发展考核评价工作。开展天开高教科创园区运行综合统计工作。
18.开展天开高教科创园区创新创业、科研攻关、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坚持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协调市、区相关部门单位,整合天开高教科创园区政务服务资源,优化营商环境。
19.开展天开高教科创园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工作。促进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创新机构、高新企业等引进。组织开展天开高教科创园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国际技术转移。加强天开高教科创园区国内合作交流,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区高校资源利用。负责天开高教科创园区宣传、联络等工作。
20.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1.组织推动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3.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24.有关职责分工。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外国人来津工作许可方面的职责分工。来华工作A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外国人来津工作许可。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内设24个职能处室;下辖7个预算单位和24个转制科研院所。
纳入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本级
2.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3.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4.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
5.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6.天津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
7.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8.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
9.天津市半导体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10.天津市技术物理研究所
11.天津市激光技术研究所
12.天津实验动物中心
13.天津市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天津市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15.天津市热处理研究所有限公司
16.天津市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
17.天津市电子计算机研究所有限公司
18.天津市轻工业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19.天津市硅酸盐研究所有限公司
20.天津市硬质合金研究所有限公司
21.天津市工业微生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22.天津市交通集团科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3.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4.天津市食品研究所有限公司
25.天津利达设计院有限公司
26.天津市机电工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27.天津市电子仪表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28.天津市化工科技信息研究所
29.天津市冶金科技信息研究所
30.天津市一轻科技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31.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7120.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101.6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7787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9.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298.4万元。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6651.1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86651.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65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0101.6万元,占11.66%;一般公共预算59291.2万元,占68.4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17120.7万元,占19.7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7.7万元,占0.16%。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支出预算85652.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5577.3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750.3万元,占38.24%;项目支出52901.9万元,占61.7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7018.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69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7727.2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018.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6907.8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959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9.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298.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018.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6907.8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 “科学技术支出”59596.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6930.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4659.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465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基本运行支出。“基础研究”5393.9万元,包括:“自然科学基金”3913.9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专项基础科研”1180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和科技计划智库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人才队伍建设”300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顶尖科学家工作室和天津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项。“应用研究”8117.9万元,包括:“机构运行”7217.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支出;“社会公益研究”9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科技重大专项和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专项。“技术研究与开发”30355.5万元,包括:“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311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资金项目;“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8044.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和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项目。“科学技术普及”500万元,包括:“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科技交流与合作”200万元,包括:“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0369.5万元,包括:“科技奖励”2450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奖金项目;“转制科研机构”604.9万元,主要用于转制科研院所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补贴;“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314.6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信息资源建设、天津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运维、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等科技业务服务项目。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67.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单位管理结构调整,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94.6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3、“卫生健康支出”729.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19.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单位管理结构调整,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29.3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2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31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4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费用支出。4、“债务付息支出”5298.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64.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一般债券利息增加。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5298.4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5298.4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16.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743.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单位管理结构调整。其中:
人员经费127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8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682.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60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197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2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4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生育等保险支出;“住房公积金”272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4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3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未休假补助等支出;“离休费”22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719.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医疗费补助”107.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代缴社会保险费”22.6万元,主要用于: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公用经费1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印刷费”0.5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支出;“咨询费”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水费”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支出;“电费”5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邮电费”1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邮电、通讯等支出;“取暖费”9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取暖费支出;“物业管理费”27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支出;“差旅费”3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支出;“维修(护)费”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用支出;“租赁费”27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房、网络租赁支出;“会议费”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开支的住宿费、会议场地租金等支出;“培训费”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各类支出;“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劳务费”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支出;“委托业务费”12.5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的支出;“工会经费”9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安排的工会经费;“福利费”5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7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和租车费等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 2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日常公用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置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72.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不列入部门预算。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6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需购置公务用车。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局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22.5万元,包括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3.8万元、电费32.6万元、邮电费6万元、取暖费23.8万元、物业管理费65.6万元、差旅费36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170.7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1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36.2万元、福利费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2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88.1万元。主要项目是: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项目4720.7万元,科技信息资源建设项目500万元,天津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升级开发与运维服务62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3个,涉及预算金额52901.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